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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行人安全距离”?司法不能强人所难

    日前,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两行人相撞的民事纠纷引发舆论热议。据当地某普法节目介绍,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打电话行进期间突然转身,撞上后者倒地骨折,经李沧区法院调解,路人王某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而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对方7万元。“行人安全距离”之说在社交平台炸了锅。

    2025-05-10 0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