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县(区)农业执法机构锚定西宁市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执法监管措施有效保障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我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将普法宣传融入农业执法全过程,对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责令限期整改。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蓝剑清源”“绿剑护粮安”等系列执法行动。深入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详细检查农兽药使用、产品自检、生产记录等情况,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00余家次,立案查处涉农案件26起,罚没6.95万元。开展养殖场“瘦肉精”抽检33家、110份,检测合格。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市场流动经营摊点65个,处理未经检疫的肉品1330公斤。

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制度,自觉接受企业监督,目前开展“扫码入企”30余次。大力推进精准高效执法,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统筹协调,防止任性执法、随意检查和“走过场”,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开展“绿剑护农”行动。严把农资许可准入关,严格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把农资制售关,锚定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和关键产品,全面检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严把投入品使用关,指导种养基地科学合理用药、遵守安全间隔期,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全市查处农资质量案件13起,对检出农残超标的个案实现溯源查处。

指导企业发展绿色、循环、生态农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业投入品以及化肥农药规范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畜禽粪污处理、秸秆焚烧,残膜回收、农村人居环境等执法检查。通过执法监管,有效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土壤、水源污染,从源头上保障生产环境洁净安全。(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