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日前,经蓬溪县委批准,蓬溪县纪委监委对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蒋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公器私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蒋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蓬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蓬溪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蒋黎开除党籍处分;由蓬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遂宁


编辑:刘雪欢
责编:孙 各
编审:何光华
终审:周一帆
图片